中央研究院 數位典藏諮議委員會組織章程
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八日院長核定
第一條 為研議及規劃本院數位典藏及其相關資訊資源,特成立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諮議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第二條 委員會研議下列事項:
(一)建立本院數位典藏體系。
(二)以資訊科技推展網路時代新學術研究方法。
(三)促進院內外、國內外的學術資源共享與合作。
(四)上述各項相關資源之分配與協調。
(五)指定專人擔任本院典藏數位化之計畫主持人。
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正、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,由院長聘任之,任期兩年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七至十一人,由院長遴聘院內學術主管、或資深研究人員組成,任期兩年。
第五條 本委員會會議以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六條 本委員會視業務需要,得設置工作小組。
第七條 本章程經簽請院長核定後施行。